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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3 10:51:22 浏览量: 123发布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NWXLY(2020)0910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血液透析机2台。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为26万元。

四、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11日

五、磋商日期及地点:2020年922日;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二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刘劲宏(组长)、  朱俊利(采购人)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赫迪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市瀍河区东车站广场南侧唐城花园东侧0179号门面房

八、成交金额:245000.00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20年923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址: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东路88号

联系人: 朱先生

 话:0379-63530571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60751/80866707

   箱:hnwx812@163.com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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