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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2 17:21:54 浏览量: 151发布人:


采购编号:WX2021-1002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审核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X2021-1002

三、项目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预算金额98070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内容:修订完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及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维护河南省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调研,并督促指导各省辖市(区)按照国家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及管理要求,完成绩效评级及保障类企业申报审核工作;完成河南省2021年重点行业A级、B级、绩效引领性等企业抽查审核认定工作;完成河南省2021年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结果汇总,形成绩效分级总结报告,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审核、存档和上报工作;完成本项目工作中过程文件及项目成果的收集、打印、汇总、整理和归档等相关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依法纳税(依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社会保障资金(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提供2021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供应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函);
7、信誉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主体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发布磋商公告日期之后);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723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723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郑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并按规定在参加开评标活动时自觉接受人员身份核验,携带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扫码、体温检测及登记等防控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引导。如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谢绝参加开标活动。

所有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应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办公区域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十二、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人:李老师 

   址:郑州市学理路10

联系电话:0371-6630908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3798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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