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室外篮球场器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16:42:20 浏览量: 76发布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室外篮球场器材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室外篮球场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WXLY(2021)0411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室外篮球场器材采购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包含原有篮球场围网及球架的拆除、球场地面地胶的铲除、修补找平地面以及采购及安装PVC运动地胶、地埋篮球架、框架式围网系统等内容。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16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21年4月27日
评审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
五、磋商小组名单:吕剑敏、王智红、白永田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洛阳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51号院1幢2-2002
七、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34480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公告日:2021年4月2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涧西区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延安路103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18838807900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379-60160751
邮 箱:hnwx812@163.com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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