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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收费票据应用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9 09:02:48 浏览量: 122发布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收费票据应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收费票据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NWXLY(2020)1120

三、采购内容: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1套、非税票据单位签章服务1套、微信取票小程序1套、推送/查询接口联调服务(微信公众号)1项、自助打印机接口开发联调1套。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票据管理平台功能的系统维护、基础设置、门诊票据管理、住院电子票据管理、电子票据管理、资金往来票据管理、电子票据第三方接口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1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2020年128日;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第二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陈伟(组长)、王晓王涛(采购人)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乐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北四环与大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大河路166号

八、成交金额:317000.00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20年129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址: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东路88号

联系人: 朱先生

 话:0379-63530571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60751/80866707

   箱:hnwx812@163.com

 

   督: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人:何主任

   话: 0379)63992784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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